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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肺炎被延误致噬血细胞综合征死亡
一、案情简介:
患儿,男,时年3岁。
2012年8月21日患儿因“发热1天,伴咳嗽”开始多次在外院就诊,后为了得到进一步的治疗专程于 8月26日就诊于上海著名的一家儿童医院,当天被收入院,诊断为:支气管肺炎。
9月3日医方在患儿仍有咳嗽、发热的情况下安排其出院。患儿出院后当天晚上就发高热,次日再到医方处复诊。
9月4日晚患儿体温达39度,口服了退热药。9月5日患儿继续体温升高到39度以上,当天中午家长带其到医方处急诊,当天第二次被收入医方处住院。入院诊断为:支气管肺炎。
入院当天查胸片后,给予的治疗方案基本同第一次住院。治疗后患儿病情无好转,在频繁使用物理及药物降温的情况下,仍然高热、体温经常在39度、40度左右。
9月9日患儿精神状态十分萎靡,出现嗜睡的表现,家长与其沟通,也不要说话。对此家属再次询问医生,医生未予处置。
9月10日患儿精神更差,上午医方的主任医生第一次查房阅看了9月5日的X光片,就表示当时的病情已经较为严重。
当天胸部CT示:两肺炎症,右肺下叶实变,右侧胸腔积液,纵隔和右肺门区见淋巴结肿大。血降钙素原为>10 ↑,提示重症细菌感染。结果出来后主管医生才开始着急,告诉家长:患儿情况不好,要用进口的抗生素斯沃,自费800元一支。家长对此同意了,当天开始使用斯沃及达菲。
9月11日患儿开始出现呼吸急促的表现,氧饱和度降低84%,17时16分给予鼻导管吸氧2小时。9月12日0时左右因患儿呼吸苦难,再次给予鼻导管持续吸氧和雾化吸入,1时4分给予呋塞米静推。当晚患儿氧饱和度基本在90%左右。6时40分患儿出现意识丧失,抽搐,双眼上翻,四肢强直抽动,口唇发绀,氧饱和度为78%,呼吸50次/分。7时46分患儿被送入监护病房。当天查:血常规(13时)白细胞1.8×109/L ↓、红细胞4.78×1012/L、血小板101×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40% 。CRP22mg/L ↑。
次日查血常规(20时)白细胞6.8×109/L、红细胞2.72×1012/L ↓、血小板31×109/L ↓、中性粒细胞百分比80% ↑。
10月2日凌晨1时1分患儿被宣告死亡,死亡诊断为:1、噬血细胞综合征,2、多器官功能衰竭(血液、循环、呼吸、肝、肾、神经),3、重症肺炎(混合性),4、严重脓毒血症。
二、律师分析:
根据患儿的诊疗过程,结合相关病史、诊疗常规、医学科学原理,律师分析认为,医方存在以下过错:
(一)、医方在患儿第一次住院及门诊时的过错。
1、 医方未能根据患儿病情给予合理的抗感染措施。
本案的患儿8月26日入住医方处,当时有高热、胸片(外院)提示右中野中内带隐约见密度较淡不匀、边界模糊不清的片状致密影、听诊两肺可及痰鸣音,医方诊断为:支气管肺炎。医方先是给予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8月27日查抗肺炎支原体IgM 弱阳性,抗腺病毒IgM 阳性,血常规示:白细胞7.4×109/L、红细胞4.75×1012/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72% ↑后才开始加用阿奇霉素口服。但是对患儿存在的病毒感染未进行任何抗病毒治疗,显然抗感染措施不全面,未能覆盖患儿肺炎的病原,导致延误了病毒性肺炎的诊疗时机。
2、 医方疏于必要的检查,无法客观了解患儿病情,影响了诊疗方案的调整及出院时机安排不当。
患儿第一次住院是8月26日到9月3日,共计8天的时间。入院初医方根据外院的胸片作出肺炎的诊断,入院第二天进行了血常规的检查,并据此作出了诊疗方案。但是其后医方在患儿8天的住院时间内一直未行胸片检查,也未复查血常规,不能客观判断患儿肺部的病变情况及感染的控制情况,就随意安排患儿出院,导致患儿住院期间未能得到合理的治疗。
二、 医方在患儿第二次住院时的过错:
1、医方在患儿第二次住院时未能及时调整诊疗方案,抗感染措施不当。
患儿第一次出院后就病情加重,随后不得不9月3日急诊二次住院,这已经表明:1.第一次住院时的抗感染措施并不完全,患儿的病毒性肺炎并未能控制,存在不合理;2.第一次住院后期未行辅助检查无法客观判断患儿的病情。对此医方医生原本应当予以重视,完善检查,调整治疗方案。但是患儿入院后医方医生仍完全延续第一次住院时的治疗方案,抗生素还是应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而抗病毒措施也是家属提出后,医生才于9月7日下午增加了利巴韦林,前期抗感染措施不利显然延误了患儿肺炎的治疗时机。
2、医方医生阅片存在严重错误,导致对患儿病情误判,后期诊疗不当。
9月5日患儿入院当天的胸片已经提示有明显的肺部感染,以右侧为著,但是阅片医生却未能正确读片,临床医生也未重视阅片,一直主观认为患儿病情轻微,无需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直到9月10日主任查房阅片后才发现问题,随后急忙增加检查并调整治疗方案,而此时患儿的肺部感染(右下肺实变、胸腔积液)已经十分严重,当天CT提示:两肺炎症,右肺下叶实变,右侧胸腔积液,纵隔和右肺门区见淋巴结肿大。错失了重要的诊疗时机。
3、医方未能根据患儿的病情变化及时予以必要的检查和诊疗。
(1)患儿第二次住院后,经治疗病情不仅未改善,反而逐渐恶化(体温经常在39度、40度左右,9月9日开始出现精神萎靡、嗜睡的表现)。对此,医生未能引起重视没有及时进一步检查及调整治疗方案。
(2)9月9日血常规检查:白细胞2.0×109/L ↓、红细胞4.11×1012/L、血小板123×109/L、中性绝对值为1.3×109/L ↓。提示患儿存在粒细胞减少症。对此医方未予进一步的****血象检查以判断病因,也未给予提高粒细胞、增加免疫力的措施。
(3)患儿9月11日出现呼吸急促,氧饱和度下降的情况,下午5时许因氧饱和度84%给予鼻导管吸氧2小时。当晚患儿氧饱和度基本在90%左右,神志差、咳嗽严重、面部浮肿、口唇发绀,医生虽再次给予鼻导管吸氧,但是却未考虑呼吸道阻塞痉挛、中毒性脑病等可能,未予以吸痰、脱水、激素等处理,延误了救治时机,患儿9月12日6时40分出现抽搐、痉挛,病情恶化。
4、患儿病危后医方未及时判断继发性噬血细胞综合征,诊疗不及时。
患儿9月12日出现抽搐后,吸痰致口鼻大量出血被转入监护病房,其后查:血常规(13时)白细胞1.8×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7×109/L ↓。血常规(22时)白细胞1.1×109/L ↓、红细胞2.58×1012/L ↓、血小板51×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2×109/L ↓。这显然提示患儿造血系统存在异常,理应尽快进行****细胞学检查,以查明病因对症治疗。但是医方直到9月17日才给予****穿刺,考虑噬血细胞综合征,给予化疗,延误了诊断和治疗时机。
三、 案件处理情况:
患儿死亡后,家属十分悲痛,多次与医方沟通,但是医方拒不认错。无奈之下,家属为了给病逝的患儿一个说法找到律师提起诉讼。诉讼中经上海市医学会鉴定认定:被告就患儿的死亡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四十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