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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无证坐堂问诊 两度被罚不悔改获刑
医学院校毕业,却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也没有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坐堂问诊”,当起大夫。两次被福建省连城县卫生局处以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查扣物品并处以罚款后,仍然“痴心不改”。 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黄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1年7月起,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执业资格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连城县莲峰镇经营牙科诊所从事诊疗活动。 2011年11月18日、2012年8月17日,被告人黄某先后两次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被连城县卫生局处以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查扣的物品,并分别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3500元。 2013年12月19日,连城县卫生局在检查中发现被告人黄某仍然在其诊所内从事非法诊疗活动。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于2014年1月15日到连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被告人黄某到案后,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二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到案后能够退出违法所得,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及其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